创业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发表时间:2021-08-05 15:15 1、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领导小组组长可随时召集临时性工作会议。 2、领导小组工作例会主要是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重点工作的汇报,调整部署各阶段创建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报创建工作的形势和创建动态。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请会议主持人确定具体议题。 3、领导小组工作例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办公室主任审核,会议主持人签发。指导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办。 4、与会人员按时到会,如确有情况无法参加的应向组长请假。 5、要高度重视创建创业型城市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及时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的各项决定和工作安排。 |